一、鐵礦石談判的國際慣例及近期變化
1、國際鐵礦石談判的歷史
全球鐵礦石價格是根據國際三大鐵礦石生產商與主要鋼鐵生產商商定的合同價格確定的。該談判定價體系自1981 年起運行,至今已有28年。根據慣例,每年第四季度開始,由世界主流鐵礦石供應商與其主要客戶進行談判,決定下一財政年度鐵礦石價格(離岸價格),任何一家礦山與鋼廠達成鐵礦石買賣合同,則其他各家談判均接受此結果。談判分為亞洲市場和歐洲市場。
但在最近幾年,談判機制發生了一些變化。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鐵礦石進口國,2003年底起,寶鋼作為中國鋼鐵業的代表,開始參與亞洲鐵礦石價格談判(2004礦石年度),談判格局是三對三,即供方--澳大利亞的必和必拓(BHP-Billiton)、力拓(RIO Tinto)和巴西淡水河谷(Vale),對需方--寶鋼、新日鐵和歐洲鋼廠,供方與需方以交叉捉對形式談判。
2002年開始的談判持續到2003年的5月以后,經過艱苦談判淡水河谷向德國蒂森-克虜伯鋼廠妥協,價格下跌2.4%,這是進入21世紀以后,國際鐵礦石價格惟一一次下跌。
2003年底,寶鋼開始參與國際定價談判,但沒有發揮實質性的作用,接受了新日鐵公司的談判結果:價格漲幅18.6%。
2005年,國際鐵礦石供應價格暴漲71.5%,中國鋼鐵企業為此多付出大約200 億到300 億元人民幣的進口成本。
2006年的鐵礦石談判是從2005年10月24 日開始的,歷經7 個月最終達成協議,19%的漲價幅度仍高于市場預期,這使2006年我國進口鐵礦石成本增加了70 億到80億元人民幣。
2007年的鐵礦石談判是2006年11月開始的。由于中國鋼鐵企業走向聯合,中國企業首度取得首發定價權。12月22日,代表我國鋼鐵企業的寶鋼集團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就2007年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達成一致,鐵礦石價格上漲9.5%。
多年的鐵礦石談判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國際鐵礦石定價慣例,它主要包括以下原則:
(1)同品種同漲幅:即只對各品種的礦石確定價格,不考慮該品種礦石中不同品質礦石的差異。2003 年至2007 年連續5 年的談判結果中,每個品種內只有一個漲幅,并且除淡水河谷的BF 球團礦外,各公司其余品種礦石的價格漲幅都是相同的。
(2)跟隨:第一場談判達成一致的首發價格將被其余各場談判的談判方們接受,成為全年的定價標準,并且買方不會在以后的談判中確定以更高的價格向其它賣方采購,賣方也不會在以后的談判中確定以更低的價格向其它買方出售。
(3)離岸價:鐵礦石價格以離岸價確定,不包含海運費等費用。
(4)合同價:即長協價,國際鐵礦石價格一旦確定,那么下一財年的國際鐵礦石均以此價格買賣,不受現貨價格波動的影響。
(5)年度定價:價格談判為一年一次,每年第四季度開始下一礦石年度的談判。每個礦石年度的起止時間為當年的4 月1 日至次年的3 月31 日。
2、2008年發生的重大變化
2008年2月18日,日本鋼廠新日鐵(Nippon)宣布,該公司及其合作伙伴韓國浦項制鐵(Posco)已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就2008財年兩種鐵礦石基準價格達成協議,其中南部鐵精粉漲65%,卡拉加斯粉漲71%。這改變了以往"同品種同漲幅"的慣例,把鐵礦石定價機制撕開了一個小口。而力拓并未如往年那樣不久就在談判中跟隨首發價格,而是表示將對出售給亞洲鋼鐵制造商的鐵礦石征收超額運費。
在寶鋼繼續與兩拓進行艱難的談判期間,鐵礦石的供需雙方都在為各自的談判營造有利的氣氛。
礦山方面,必和必拓和力拓不時地報出由于天然氣爆炸、礦山或碼頭發生事故影響正常的鐵礦石生產和運輸的消息;并且宣布減少合同礦供應量,投入更多的鐵礦石到現貨市場銷售和打算改變定價體制為參照鐵礦石指數定價;同時必和必拓積極推進兩拓合并。印度也將鐵礦石出口關稅的征收方式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變相提高了鐵礦石的出口關稅。
鋼廠方面,中鋼協舉證說明力拓對21家中國鋼鐵企業的合同執行率僅為86.24%,未達到90%的供應兌現率,并呼吁抵制力拓對中國市場推銷現貨貿易鐵礦石的活動;并聯合中央有關部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疏散迅速增加的港口堆存的進口鐵礦石,以打壓礦價和海運費。中鋁暗渡陳倉入股力拓,成為其最大單一股東,掣肘兩拓合并。中鋼與默奇森競購澳大利亞鐵礦石公司中西部礦業。中國鋼鐵企業開始從FMG 進口鐵礦石。
6月23日,寶鋼與力拓公司就2008年度粉礦塊礦基準價格達成了一致,將在2007年基礎上分別上漲79.88%和96.5%。這打破了沿襲多年的價格跟隨規則,使鐵礦石談判機制的破裂成為各方的共識。雖然名義上這次的談判結果保留了合同價,即長協價的條款,但眾人皆知這本質上是部分滿足了力拓"海運費補償"的要求,實際上已經改變了離岸價原則。
1、國際鐵礦石談判的歷史
全球鐵礦石價格是根據國際三大鐵礦石生產商與主要鋼鐵生產商商定的合同價格確定的。該談判定價體系自1981 年起運行,至今已有28年。根據慣例,每年第四季度開始,由世界主流鐵礦石供應商與其主要客戶進行談判,決定下一財政年度鐵礦石價格(離岸價格),任何一家礦山與鋼廠達成鐵礦石買賣合同,則其他各家談判均接受此結果。談判分為亞洲市場和歐洲市場。
但在最近幾年,談判機制發生了一些變化。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鐵礦石進口國,2003年底起,寶鋼作為中國鋼鐵業的代表,開始參與亞洲鐵礦石價格談判(2004礦石年度),談判格局是三對三,即供方--澳大利亞的必和必拓(BHP-Billiton)、力拓(RIO Tinto)和巴西淡水河谷(Vale),對需方--寶鋼、新日鐵和歐洲鋼廠,供方與需方以交叉捉對形式談判。
2002年開始的談判持續到2003年的5月以后,經過艱苦談判淡水河谷向德國蒂森-克虜伯鋼廠妥協,價格下跌2.4%,這是進入21世紀以后,國際鐵礦石價格惟一一次下跌。
2003年底,寶鋼開始參與國際定價談判,但沒有發揮實質性的作用,接受了新日鐵公司的談判結果:價格漲幅18.6%。
2005年,國際鐵礦石供應價格暴漲71.5%,中國鋼鐵企業為此多付出大約200 億到300 億元人民幣的進口成本。
2006年的鐵礦石談判是從2005年10月24 日開始的,歷經7 個月最終達成協議,19%的漲價幅度仍高于市場預期,這使2006年我國進口鐵礦石成本增加了70 億到80億元人民幣。
2007年的鐵礦石談判是2006年11月開始的。由于中國鋼鐵企業走向聯合,中國企業首度取得首發定價權。12月22日,代表我國鋼鐵企業的寶鋼集團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就2007年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達成一致,鐵礦石價格上漲9.5%。
多年的鐵礦石談判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國際鐵礦石定價慣例,它主要包括以下原則:
(1)同品種同漲幅:即只對各品種的礦石確定價格,不考慮該品種礦石中不同品質礦石的差異。2003 年至2007 年連續5 年的談判結果中,每個品種內只有一個漲幅,并且除淡水河谷的BF 球團礦外,各公司其余品種礦石的價格漲幅都是相同的。
(2)跟隨:第一場談判達成一致的首發價格將被其余各場談判的談判方們接受,成為全年的定價標準,并且買方不會在以后的談判中確定以更高的價格向其它賣方采購,賣方也不會在以后的談判中確定以更低的價格向其它買方出售。
(3)離岸價:鐵礦石價格以離岸價確定,不包含海運費等費用。
(4)合同價:即長協價,國際鐵礦石價格一旦確定,那么下一財年的國際鐵礦石均以此價格買賣,不受現貨價格波動的影響。
(5)年度定價:價格談判為一年一次,每年第四季度開始下一礦石年度的談判。每個礦石年度的起止時間為當年的4 月1 日至次年的3 月31 日。
2、2008年發生的重大變化
2008年2月18日,日本鋼廠新日鐵(Nippon)宣布,該公司及其合作伙伴韓國浦項制鐵(Posco)已與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就2008財年兩種鐵礦石基準價格達成協議,其中南部鐵精粉漲65%,卡拉加斯粉漲71%。這改變了以往"同品種同漲幅"的慣例,把鐵礦石定價機制撕開了一個小口。而力拓并未如往年那樣不久就在談判中跟隨首發價格,而是表示將對出售給亞洲鋼鐵制造商的鐵礦石征收超額運費。
在寶鋼繼續與兩拓進行艱難的談判期間,鐵礦石的供需雙方都在為各自的談判營造有利的氣氛。
礦山方面,必和必拓和力拓不時地報出由于天然氣爆炸、礦山或碼頭發生事故影響正常的鐵礦石生產和運輸的消息;并且宣布減少合同礦供應量,投入更多的鐵礦石到現貨市場銷售和打算改變定價體制為參照鐵礦石指數定價;同時必和必拓積極推進兩拓合并。印度也將鐵礦石出口關稅的征收方式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變相提高了鐵礦石的出口關稅。
鋼廠方面,中鋼協舉證說明力拓對21家中國鋼鐵企業的合同執行率僅為86.24%,未達到90%的供應兌現率,并呼吁抵制力拓對中國市場推銷現貨貿易鐵礦石的活動;并聯合中央有關部委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疏散迅速增加的港口堆存的進口鐵礦石,以打壓礦價和海運費。中鋁暗渡陳倉入股力拓,成為其最大單一股東,掣肘兩拓合并。中鋼與默奇森競購澳大利亞鐵礦石公司中西部礦業。中國鋼鐵企業開始從FMG 進口鐵礦石。
6月23日,寶鋼與力拓公司就2008年度粉礦塊礦基準價格達成了一致,將在2007年基礎上分別上漲79.88%和96.5%。這打破了沿襲多年的價格跟隨規則,使鐵礦石談判機制的破裂成為各方的共識。雖然名義上這次的談判結果保留了合同價,即長協價的條款,但眾人皆知這本質上是部分滿足了力拓"海運費補償"的要求,實際上已經改變了離岸價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