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上海證券報
光伏產業的“雙反”噪音還未消停,美國的“雙方”大棒又指向了中國風電塔領域。近日,美商務部宣布初步裁定中國和越南向其出口的應用級風塔價格過低,傾銷幅度分別為20.85%—72.69%和52.67%—59.91%。
美國商務部發表聲明說,基于傾銷幅度的初裁結果,將通知美國海關對此類產品進口商征收相應的反傾銷稅押金。按照美商務部最新的貿易法執法規定,從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產品進口商在初裁結果公布后至反傾銷稅令發布前,需向海關支付現金押金。
保護主義再抬頭
按照美方程序,征收反傾銷稅之前,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均需作出肯定性最終裁決。按照最新日程,美國商務部將于2012年12月作出最終裁定,國際貿易委員會將于2013年2月作出終裁。
中國的應用級風塔除反傾銷稅外,還面臨反補貼稅的風險。今年5月30日,美商務部初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應用級風塔得到中國政府補貼,補貼幅度為13.74%—26%。
美國商務部對中國應用級風塔的“雙反”調查,始于美國風塔貿易聯合會去年12月29日提起的申訴,這家機構要求對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征收高達213.54%的反傾銷稅和額外的反補貼稅。
應用級風塔是指支撐風力發電機和風車葉片的鋼架,高度至少50米且發電機裝機容量在100千瓦以上。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供的數據,2010年,美國共有12家廠商生產應用級風塔,美國市場規模9.031億美元,進口占比達42.3%,其中,加拿大、中國、墨西哥、越南、韓國和印度尼西亞是美國前幾位的進口來源地。根據美國商務部的數據,美國2011年從中國進口的此類產品價值約為2.22億美元。
“我們強烈反對美方這一初裁結果。”江蘇省可再生能源行業協會風電專委會主任施新春對記者表示,“此次‘雙反’調查涉及我們協會重山風電和中船澄西兩家會員單位。美方不承認自身產業競爭力不夠,不從自身找原因,卻欲通過對我們的風塔相關產業扣上‘反傾銷’和‘反補貼’的帽子,達到對自身產業實施保護的目的。”
施新春認為,“這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如此‘保護措施’不僅不利于中美兩國在新能源領域的合作,也不利于降低美國風電運營商的發電成本,不利于新能源在美國的普及推廣。”
風電產業受影響
記者還采訪了一家行業內的上市公司泰勝風能,公司董秘鄒濤表示,美國的“雙反”調查對該公司具體影響不大,公司沒有參加強制應訴。“美國‘雙反’多數還是針對直接出口的企業,泰勝風能的出口是通過貿易商,因此在海關的記錄中是貿易商的名字,而不是公司名字。”但是他也承認,整個雙反調查對行業有影響,作為行業公司就不可避免受影響。
鄒濤認為,“美國‘雙反’更多不是針對風電產品,而是針對產品采用的鋼材。美方認為,中國的鋼材存在政府補貼,因此對產品也是一種補貼行為。”
另一家受影響的上市公司為天順風能。美方初步裁定天順風能(蘇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初裁稅率為26%。
今年以來,美國經濟復蘇進程依然緩慢,導致國內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中國商務部曾表示,中美在新能源產業領域互有需求,應互利合作。美方此舉不利于兩國新能源領域的進一步合作。(記者 朱賢佳 張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