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組先后深入汶川、理縣、茂縣、小金、松潘、黑水等縣,重點抽查了安置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以及落實、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配備、群眾用火用電宣傳教育、安置區及周邊用火用電安全警示、應急預案措施制定和準備等情況。抽查中發現,大部分災區消防安全制度基本健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配備基本到位,群眾基本掌握用火用電安全常識。抽查中也發現部分群眾自建房存在滅火器材數量不足,集中安置點沒有市政消火栓或設立消防水池,室內外的線路的敷設不符合安全規范,安置點群眾違規或超限使用電器,做飯和取暖使用的木材、煤炭等易燃物質亂堆亂放,堵塞消防通道或疏散通道狹小等隱患。檢查組要求各安置區立即整改隱患,對一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措施加強防范和管理,并將安全隱患報告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
檢查期間,檢查組與各縣政府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交換了檢查意見,通報了檢查情況,要求各縣結合冬季防火工作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控制火災,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災區群眾安全過冬。一是加強消防器材的配置與管理。對無水源的安置點落實消防應急水源,配置足夠滅火器,手抬機動泵,消防水帶,消防斧、火鉤等各類消防器材,并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管理,定期對消防器材裝備檢查和保養;二是加大消防安全檢查力度。冬季來臨,災民用火用電用氣增多,排查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成了安置點安全工作的重點。安置點消防官兵和義務消防隊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加強安置點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力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有效整改。消防官兵要加強防火巡查,及時提醒災民安全用火、用電、用氣;三是增強部門之間聯合檢查。加強消防、經委、安監、規劃建設、電力等部門的聯合執法檢查,各部門針對各自的職責,從不同的角度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隱患;四是未雨綢繆,制定應急預案。板房安置點要制定消防滅火疏散預案和用電安全預案,并組織消防實戰演練和人員疏散演練,提高消防滅火作戰和人員疏散能力;五是加強安置點消防宣傳教育。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進行消防宣傳,如懸掛消防宣傳標語、警示牌、設置宣傳咨詢臺、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定期培訓等方式。并加大與各級新聞媒體的合作力度,緊緊依靠媒體宣傳力量,向群眾宣傳消防法規、防火滅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