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針時針頭斷在體內、骨折手術裝的接骨板在體內斷裂、白內障摘除后植入人工晶體,但沒多久出現晶體混濁……在醫療診治過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逐漸進入公眾視野,究竟是醫療器械自身質量問題,還是產品的設計缺陷,或者是醫護人員的過失所致?記者11月26日從無錫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了解到,今年以來,全市上報醫療器械不良事件1149例。
不良事件不等于質量問題
“看到‘不良事件’四個字,可能公眾會比較敏感,認為一定是質量出了問題。”無錫市藥監局醫療器械處相關負責人解釋,其實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不是指醫療器械自身存在質量問題,而是指獲準上市的質量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各種有害事件。
即使質量合格的醫療器械,也有可能使用過程中因為病人自身使用不當,或醫生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損害。因此需要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進行監測,及時發現、報告、評價和控制。
800多單位有監測專員
據了解,無錫從2010年起推進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廳相關規定,無錫從今年9月15日起制訂并實施相關細則。
無錫全市200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313家經營企業和361家醫療機構及衛生服務中心確定了監測專員,并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上進行了注冊。
據統計,目前全市共有340多家相關單位報告了1149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公立大醫院不愿上報
記者了解到,上報不良事件的單位大多為藥店等經營企業,而在臨床醫療市場占大半壁江山的公立大醫院卻甚少涉及。
無錫五院今年上報了不到20起不良事件,是各大公立醫院中數量最多的。該院設備科科長孫玉玲介紹,以往臨床上醫療器械出現故障,醫院都是通知廠家或供應商來解決。通常不會記錄下來形成書面文字。
一些大醫院相關人士透露稱,醫療器械廠家不愿意醫院上報不良事件,生怕因此對產品銷售造成負面影響。從醫院的角度來說,上報、填表、分析不良事件增加了醫護人員的工作量,更怕上報的不良事件增多,會“自曝家丑”。(陸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