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薦單位:
為做好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關于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的要求,現將2009年度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要求
2009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仍采取推薦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請推薦單位于2009年1月1日起登錄國家科技獎勵管理業務平臺http://168.160.153.132,使用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見附件1)進入推薦系統,按要求組織推薦。
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推薦號和校驗碼請與我辦聯系獲取。
(一)單位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推薦指標
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優秀的中青年科學家。鼓勵部門和地方聯合推薦。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推薦指標
指標不限。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指標
請嚴格按照《推薦指標數及系統登陸信息》(附件1)下達你單位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三個獎種的指標數進行推薦,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4、自主創新企業項目推薦工作仍由科學技術部政策法規司負責。
(二)專家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候選人)。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共同推薦1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人,獎種限于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國家自然科學獎(獨立完成科學研究項目的候選人)和國家技術發明獎(獨立完成技術發明項目的候選人),不能推薦國家科技進步獎項目。
3、專家應推薦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的候選人,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薦1次。當推薦項目(人選)出現異議時,有責任協助處理異議。
二、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照《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內容。所提交的推薦書電子版和書面版應保持一致。
三、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相關規定認真做好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人選)的遴選、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及報送工作。
“推薦材料”指:①書面推薦書2套(含原始件1套,復印件1套,其中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②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一式3份(見附件3、附件4);③推薦書電子版及匯總表電子版(刻錄成光盤或存至軟盤);④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報送要求如下:
1、通用項目
各推薦單位按要求將“推薦材料”報送我辦。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書面推薦材料由候選人直接寄送我辦。
對于非涉密通用項目,各推薦單位還需登陸國家科技獎勵網絡推薦系統,按要求組織本部門項目(人選)的網上材料報送工作。專家推薦的候選人的網上材料報送工作,由候選人直接登陸系統進行操作。涉密項目的電子版材料只能以光盤(或軟盤)的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
2、國防專用項目
由專用項目推薦單位所推薦的專用項目“推薦材料”按照現行專業組報送至受委托的相關管理部門;由民口推薦單位推薦的專用項目“推薦材料”,直接報送我辦。
專用項目除報送“推薦材料”外,還需向我辦報送專用項目匯總表及其電子版(刻錄成光盤或存至軟盤)、推薦書首頁和項目簡介各1份。專用項目電子版推薦材料,只能以光盤(或軟盤)的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
3、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
(1)在《項目名稱可否公布》一欄如選“否”的推薦項目,應在報送書面推薦書時,提交推薦單位的報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說明;
(3)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見附件5)。
四、推薦截止時間
1、推薦項目書面材料及推薦項目光盤請于2009年2月28日以前報送我辦,逾期不予受理。
2、為了保障網絡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按單位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絡推薦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并按照要求做好網絡推薦工作,具體時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工作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22日。
(2)中共中央直屬單位、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及專家推薦,網絡推薦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26日。
(3)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大型行業協會、學會,大型國有企業及其他推薦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上推薦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28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朱 清 010-68581761轉8003
李小圖 010-68511819轉8002
吳 曉 010-68598395
傳 真 010-68511819轉8004
通訊地址及收件人: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信息處(請注明推薦材料)
北京市2143信箱,郵編100045,電話010-68598100
為做好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以及《關于受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規定》的要求,現將2009年度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辦法和要求
2009年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仍采取推薦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請推薦單位于2009年1月1日起登錄國家科技獎勵管理業務平臺http://168.160.153.132,使用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見附件1)進入推薦系統,按要求組織推薦。
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推薦號和校驗碼請與我辦聯系獲取。
(一)單位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推薦指標
指標不限,請注重推薦優秀的中青年科學家。鼓勵部門和地方聯合推薦。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推薦指標
指標不限。
3、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指標
請嚴格按照《推薦指標數及系統登陸信息》(附件1)下達你單位的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三個獎種的指標數進行推薦,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4、自主創新企業項目推薦工作仍由科學技術部政策法規司負責。
(二)專家推薦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每人每年可推薦1項(名)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候選人)。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可3人以上共同推薦1名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人,獎種限于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國家自然科學獎(獨立完成科學研究項目的候選人)和國家技術發明獎(獨立完成技術發明項目的候選人),不能推薦國家科技進步獎項目。
3、專家應推薦本人所熟悉學科或專業領域的候選人,且每人每年只能推薦1次。當推薦項目(人選)出現異議時,有責任協助處理異議。
二、推薦書填寫要求
推薦書是國家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照《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附件2)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重要科學發現、主要技術發明或者科技創新內容。所提交的推薦書電子版和書面版應保持一致。
三、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請推薦單位(推薦人)按相關規定認真做好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人選)的遴選、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及報送工作。
“推薦材料”指:①書面推薦書2套(含原始件1套,復印件1套,其中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②推薦項目(人選)匯總表一式3份(見附件3、附件4);③推薦書電子版及匯總表電子版(刻錄成光盤或存至軟盤);④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還需附3套科普作品。報送要求如下:
1、通用項目
各推薦單位按要求將“推薦材料”報送我辦。專家推薦候選人的書面推薦材料由候選人直接寄送我辦。
對于非涉密通用項目,各推薦單位還需登陸國家科技獎勵網絡推薦系統,按要求組織本部門項目(人選)的網上材料報送工作。專家推薦的候選人的網上材料報送工作,由候選人直接登陸系統進行操作。涉密項目的電子版材料只能以光盤(或軟盤)的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
2、國防專用項目
由專用項目推薦單位所推薦的專用項目“推薦材料”按照現行專業組報送至受委托的相關管理部門;由民口推薦單位推薦的專用項目“推薦材料”,直接報送我辦。
專用項目除報送“推薦材料”外,還需向我辦報送專用項目匯總表及其電子版(刻錄成光盤或存至軟盤)、推薦書首頁和項目簡介各1份。專用項目電子版推薦材料,只能以光盤(或軟盤)的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
3、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相應的書面報告
(1)在《項目名稱可否公布》一欄如選“否”的推薦項目,應在報送書面推薦書時,提交推薦單位的報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簽名的,應提交紙質說明;
(3)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詳細說明提請回避的理由,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見附件5)。
四、推薦截止時間
1、推薦項目書面材料及推薦項目光盤請于2009年2月28日以前報送我辦,逾期不予受理。
2、為了保障網絡推薦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按單位分類確定各推薦單位網絡推薦截止時間,請積極配合并按照要求做好網絡推薦工作,具體時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絡推薦工作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22日。
(2)中共中央直屬單位、國務院組成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及專家推薦,網絡推薦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26日。
(3)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大型行業協會、學會,大型國有企業及其他推薦單位的科學技術主管部門網上推薦截止日期為2009年2月28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朱 清 010-68581761轉8003
李小圖 010-68511819轉8002
吳 曉 010-68598395
傳 真 010-68511819轉8004
通訊地址及收件人: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信息處(請注明推薦材料)
北京市2143信箱,郵編100045,電話010-68598100
附件:
1、推薦指標數及系統登陸信息
2、20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
3、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通用項目(人選)匯總表
4、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專用項目匯總表
5、回避專家申請表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