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革科技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正確評價科技創新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文化價值。
——《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而奮斗——在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中國科協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講話》(2016年5月30日),《人民日報》2016年6月1日
學習札記
近年來,我國科技評價制度在一些方面出現了形而上學的思潮,唯論文馬首是瞻,對項目趨之若鶩。特別是論文顯示度高低和項目大小成了評價科研單位和科技工作者水平和貢獻的重要標尺,對我國科技工作健康發展的危害日益顯現。這種評價方式難免會導致科技創新活動與科技發展規律和國家現實需求脫節,造成科研評價的手段與目的本末倒置,也不斷沖擊著科技界的主流價值觀。科技創新成果 “五價值論”的提出,拓寬了我國科技評價的立體維度,使科技成果有了多元化的衡量尺度。
科技創新成果是否有價值,可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看成果對科學技術研究本身有什么參考價值,二是看成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什么貢獻。對于理論性、基礎性的科學問題,重點評價其在科學共同體內部的價值。對于應用性、有轉化價值的科技問題,需要側重用技術指標來評價。就對經濟發展的貢獻而言,可以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通過引入資本的方式去整體看待科技創新的經濟價值。科技創新成果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在人民群眾的切實感受上,體現在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帶動上,體現在人類對科學文化認知水平的提高上,體現在科技界對事物客觀規律認識的追求上,最終要落腳到國家發展和人民福祉的改善上來。因此,科技創新在取得成果后,還應注重科學普及,發揮社會效益。與此同時,從本質上講,科學技術是一種人文活動,科學的終極價值是人文價值。科技活動如不能為人類帶來幸福,科技評價如不能對成果價值作出正確判斷,其后果就是對人類高級智力活動的否定,這樣的工作將毫無意義,甚至還可能是有害的。——鄭永飛
鄭永飛,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教授。主要從事地球化學研究。
融會貫通
近年來,要求改革科技評價制度的呼聲一直不斷,相關部門也在積極探索中。多維、實用、豐富的科技評判體系成為深化科技改革的重中之重。在新的歷史時期,如何用“五價值論”評價好、總結好、傳承好科技創新成果,將科技創新的活力真正激發出來,進而把發展動力及時切換到創新行動上來——這考驗著科技管理者的智慧,同時也為科技評價制度的創新帶來希望。
要讓科技成果更好地彰顯“五種價值”,就必須打破諸如唯SCI論等僵化的評價制度,根據不同研究領域的特點,分門別類地制定評價標準。將基礎研究交給同行評議,讓應用研究接受市場檢驗,打造多樣化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從而讓各類科技創新成果和優秀科技人才不斷涌現,更好地助力創新型國家建設。
與此同時,作為實現創新發展其中一翼的科學普及工作不容忽視,其重要性和科技創新不相上下。用科普將社會大眾不理解、不明白的問題講清楚,用科普將社會大眾因科學知識匱乏而產生的認識誤區解釋清楚,這既體現了科研工作者的社會擔當,又是科技創新成果社會價值的有效體現方式。
摘自《中國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