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在吉利的掌握之中。8月2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收購沃爾沃轎車公司的資產交割最終完成,一個全新的沃爾沃正式誕生。
當所有人都在將目光盯向吉利如何整合沃爾沃的時候,還有一個“遺留問題”在牽扯著吉利的未來:長安的沃爾沃代工廠。
長安的“代工”
2001年4月,福特汽車公司和長安汽車集團簽約成立了長安福特汽車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初正式投產。2006年3月,馬自達汽車公司參股,公司正式更名為“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有限公司”(下稱“長安福特馬自達”)。
2006年7月,福特就以技術轉讓的方式將沃爾沃S40引入長安福特馬自達,意在擴大沃爾沃在中國市場的份額。技術轉讓其實就是一個代工合同,是利用長安的生產線生產沃爾沃產品,其他均由沃爾沃負責。長安所獲得的利益是制造利潤以及因此獲得的相關制造工藝技術。
2009年,福特再將沃爾沃S80L加長型產品引入長安福特馬自達,仍屬于代工合同。
之所以采取“代工”方式,應該是當時福特就已經考慮到未來沃爾沃的出售問題——2008年12月4日,福特就已決定以60億美元出售沃爾沃。相對而言,“代工”方式解決起來比較容易,而如果是與長安采取合資方式進行沃爾沃國產化,則會給福特出售沃爾沃帶來額外的困擾。
但代工的合同一般相對較短,按照此前福特、沃爾沃、長安三方達成的協議,長安代工生產沃爾沃這兩款車型的生產期限為10年,即S40代工截至2015年,S80L截至2018年。這對福特出售沃爾沃不會造成太大的麻煩。
延續合同有益無害
既然福特預埋伏筆,因此,在吉利完成收購沃爾沃之后,妥善解決長安代工沃爾沃之事應該皆在福特、沃爾沃、吉利、長安四方預料之中。
從法律角度看,既然沃爾沃被吉利收購,那么沃爾沃的代工合同應該被繼承。新沃爾沃不會因為所有者的變更而提前變更合同。從目前來看,收購談判中雙方并沒有談及代工合同的修改,因此,如果需要修改合同,也應該是新沃爾沃的事情。
但是,這種可能性比較小。因為變更合同對于新沃爾沃的國產化并沒有特別的必要性。沃爾沃并不缺少產品,適合中國市場的并不只有S40、S80L。而且,由長安代工沃爾沃的這兩款產品,新沃爾沃也可以從技術轉讓與市場銷售中獲得極大的利益。
從長安來說,雖然只是獲得代工合同,但是在當時的狀況來說,也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目前,長安已經是政府鼓勵的“四大”汽車集團之一,其最主要的優勢并不在于合資品牌,其相當一部分市場是來自于自主品牌。
據長安介紹,他們研發的混合動力技術將在未來兩三年內讓長安新能源汽車居于國內領先地位。因此,即使失去沃爾沃的代工合同,并不會對長安造成任何致命的損失。
在吉利收購沃爾沃的過程中,吉利與長安也有不謀而合的聲音發出。曾經有媒體援引長安公關處處長鄭長江的話說,“代工生產沃爾沃的計劃不會改變,因為雙方簽訂的代工合同是10年,包括車型生產、備件供應等都不會中途停止。”
吉利的沃爾沃項目發言人袁小林也曾經說:“吉利尊重沃爾沃與第三方建立的合作關系及簽署的合約。”
雖然吉利與長安是市場上的競爭對手,但是依據法律與利益的雙重考慮,延續目前的代工合同對于雙方來說均是有益無害。